徐州中盈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协议
甲方:徐州中盈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合作、有偿服务、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关于在地区的液压纠偏装置、皮带秤等设备 进行居间代理合作,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 合作范围及项目
在在 地区的 液压纠偏装置、皮带秤等设备。
二、 合作方式
代理合作方式。
三、 双方职责
甲方责任:
1.由甲方协助乙方项目投标工作(包括前期技术交流、投标书制作、现场投标)、甲方负责及时供货给乙方。
2.若中标,甲方需保证所提供产品的质量,如因质量问题所产生的后果应完全由甲方自负。
3.甲方提供该项目全过程中技术服务、设备供货、指导安装服务、售后服务,并保证服务及时、准确、友好。
4.在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 地区的 液压纠偏装置、皮带秤等设备投标中引入第三方与乙方竞争。
乙方责任:
1.乙方作为甲方的设备代理方,在约定合作的范围及项目中,负责甲方液压纠偏装置、皮带秤等设备销售过程中的所有商务活动。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负责在双方约定合作的范围及项目中产品销售及推广工作。
3.乙方负责向业主推广甲方产品,项目中标后关于产品运输、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均由甲方负责。
4. 乙方在本协议约定合作的范围及项目中不得推广和销售其它与甲方同行业厂家的同类产品。
四、 产品价格
下表所列产品的价格,即为甲方给乙方提供的出厂定价。
以上各表所示即为甲乙双方约定的基础性价格(该价格包含产品生产制作费用、运费、指导安装费、16%税费等与本次供货有关的所有费用)、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可以具体商定。
最终乙方直接与业主签订销售合同,甲方对乙方负责,按照乙方要求供货和提供技术服务等。
一、 合同签署及付款方式
1.合作期间,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设备全款,甲方给乙方开具对应的16%增值税发票。
2.双方约定由乙方公司参加投标。
3. 甲、乙双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对外泄露本协议的具体内容。
二、 本协议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一切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在甲方所在地的法院解决。
三、 其它
1.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单方不得擅自变更。
2. 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 本协议甲乙双方各一份,盖骑缝章,签字生效。